- 手机:13800000000
- 电话:400-123-6666
- Q Q:1234567890
- 邮箱:admin@hblizheng.com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宫28(中国.NG)官方网站
南宫28(中国.NG)官方网站贵州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发布贵安新区企业准营(餐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2-28 21:07:48 点击量:
南宫28(中国.NG)官方网站贵州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发布贵安新区企业准营(餐饮店)“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套餐的公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实现食品经营许可、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3件事“一次办”,最大限度降低申请人的办事成本,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消防救援支队和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推出“餐饮店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推行餐饮店准营的集成化办理。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现将企业准营(餐饮店)“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公告如下:
(二)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大型户外广告标准:面积大于等于10平方米或者任一边边长大于等于4米)
(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不超过300㎡的商店南宫28、宾馆、饭店可不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该事项可实施告知承诺制办理。)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原件或复印件1份,根据申请人意愿,针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选择非告知承诺制或告知承诺制申请书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线下申请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线上申请的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一份
提交原件1份,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不需要提供设施设备布局图;从事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和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不需提供操作流程图
设置场地、场所、建(构)筑物、设施等的权属证明材料。其中,租赁场地、建(构)筑物、设施设置的,还应当提供产权人同意设置的证明材料。
提交纸质版复印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如缺少消防安全制度,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各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如缺少场所平面布置图或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2.“公众聚会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可按照承诺制办理,但应符合承诺制办理的相关要求。
3.申请饮品制售含自酿酒的,还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4.申请通过网络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当提交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设施设备资料;无需食品贮存场所的网络食品销售商,还应当提交与生产商关于贮存、运输协议的复印件;
5.连锁经营的食品销售企业南宫28,分店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还应当提供连锁企业总部的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经营过程中由总部统一保存的各类材料名录;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一)10个工作日(对于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选择申报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缩减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南宫28。
(二)采取告知承诺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到受理窗口提出承诺制申请的,当场作出决定。消防救援机构对取得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应当自作出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按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进行核查,现场核查应当通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对核查未发现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承诺内容不符的 ,将该单位(场所)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对核查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同时自核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
推荐新闻 MORE+
- 内燃叉车对叉车安全事故原因的分析2020-09-17
- 你的叉车需要换修零件了吗?2020-09-17
- “工业4.0”浪卷全球 是摧毁还是重塑?2020-09-17
- 炎炎夏日,您的叉车还好吗?2020-09-17
- 浅谈我国电动防爆叉车的技术背景及现状2020-09-17
- 电动叉车驱动方式的比较分析2020-09-17